湖北兴龙工具有限公司塑料包装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编辑时间:2024-11-26         来源:注塑模具系列         浏览次数:1

  2022年11月23日,我公司自行组织召开了湖北兴龙工具有限公司塑料包装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及运作情况。根据《湖北兴龙工具有限公司塑料包装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形成了验收意见。现根据相关规定,将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位于宣恩县珠山镇工业园和平制造产业园 2 幢湖北兴龙工具有限公司范围内,位于五金工具生产车间的东侧,用地面积1070m2。购置吹塑机、搅拌机、空压机、破碎机等设备,建设了一条年产约 35 吨钻头配套塑料包装生产线月,湖北固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湖北兴龙工具有限公司塑料包装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8月20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宣恩县分局以“宣环审[2022]10号”文件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的基本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生明显的变化,因此,本项目未出现重大变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污水。生活垃圾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1572-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吹塑废气。项目在吹塑机等主要废气产生设备上方设置吸气罩收集废气,后经负压风机收集后统一输送至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搅拌机、吹塑机、空压机等机械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封闭式厂房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弃活性炭和废弃边角料及生活垃圾。废弃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来生产,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交由资质单位做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气排气筒(G4)排放的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废气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1572-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而后经园区泵站提升至宣恩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1572-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而后经园区泵站提升至宣恩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水环境影响小。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吹塑废气。项目在吹塑机等主要废气产生设备上方设置吸气罩收集废气,后经负压风机收集后统一输送至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气排气筒(G4)排放的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废气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搅拌机、吹塑机、空压机等机械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封闭式厂房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距离周边居民位置较远,且在厂区东侧、南侧、北侧设置了实体围墙,因此,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声环境影响小。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弃活性炭和废弃边角料及生活垃圾。废弃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交由资质单位做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旁边的环境影响小。

  湖北兴龙工具有限公司塑料包装生产线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固态废料得到妥善处置。工程未出现重大变更。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湖北兴龙工具有限公司塑料包装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能够最终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22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相关产品

Related products

Copyright © 2022 华体会-(hth.com)_主要产品和服务的地址 版权所有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0000163号-1
技术支持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