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辑时间:2024-04-02         来源:新闻中心         浏览次数: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出现重大变化。公司聚焦汽车智能化、轻量化,致力于成为国内外领先的汽车电子科技类产品及零部件的系统供应商,主体业务为汽车电子、精密压铸,别的业务包括LED照明、精密电子部件等,各业务研发、生产、销售由各控股子公司开展。公司主体业务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围绕“智能座舱、智能驾驶、智能网联”三大领域,主要面向整车厂提供配套服务,包括与客户同步研发、生产和销售。市场和技术双轮驱动,为客户提供丰富的汽车电子科技类产品和完善的配套解决方案,与汽车厂商、产业伙伴协同创新,构建智能汽车产业生态体系,共同为用户打造更有魅力的智能汽车生活。

  在智能座舱领域,公司坚持以使用者真实的体验和使用价值为导向,提供丰富产品的同时,集成软硬件系统和丰富的生态资源,并运用多种创新的人机交互技术,围绕智慧出行、万物互联的应用场景,向客户提供多功能融合的先进的智能座舱解决方案,为用户更好的提供沉浸式的智能座舱体验。

  在智能驾驶领域,公司依托高性能计算平台、多传感器融合、驾驶辅助控制算法以及智能网联技术,从低速(泊车)场景向高速(无人驾驶)场景布局,提供人-车-路-云协同的智能驾驶解决方案,打造安全便捷的用户驾乘体验。

  公司顺应汽车EE架构变化的趋势,以SOA架构为桥梁,通过敏捷开发、配置化管理等实现跨域功能融合和快速稳定交付。公司已推出舱泊一体域控产品,正在研发舱驾一体、中央计算单元等跨域融合产品,持续提升汽车电子系统集成优势。

  公司精密压铸业务主要为铝合金、镁合金、锌合金精密压铸件、精密加工件及精密注塑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拥有模具设计和制造、精密加工及表面解决能力,以精密模具技术为核心,持续打造一站式服务模式,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存在竞争力且安心的产品与服务。

  公司精密压铸业务产品应用领域包括汽车关键零部件、精密3C电子部件及工业控制部件等类别。目前以汽车关键零部件产品为主体业务,包括新能源三电系统、动力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热管理系统、智能座舱系统及智能驾驶系统等零部件。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面对2023年的挑战与机遇,公司围绕“订单、交付”中心工作,紧抓行业发展机会,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大新能源及国际大客户开拓力度、推进经营变革等举措,有效提升了公司发展的总实力,季度营收增速加快、年度利润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报告期内,公司入选“广东省电子信息制造业总实力百强企业”、“中国汽车供应链百强”榜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3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17%,实现扣非后的净利润4.4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60%。公司主体业务汽车电子及精密压铸营业收入均实现较好增长,其中汽车电子实现营业收入48.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85%,精密压铸实现营业收入16.6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42%。

  报告期内,公司订单开拓进展显著:新能源车订单大幅度的增加,国际市场开拓取得重大进展,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

  2023年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客户群持续拓展,突破大众SCANIA、一汽丰田、上汽大众、玛莎拉蒂等客户;深化与现有客户的合作伙伴关系,与长城、长安、奇瑞、吉利、北汽、长安马自达、理想、极氪、赛力斯、广汽埃安、蔚来、比亚迪以及其他重要客户合作项目增多,搭载的产品品类增加;海外业务取得较好进展,HUD产品获得玛莎拉蒂品牌全球项目定点,数字声学获得海外项目定点,屏显示产品获得大众SCANIA项目定点,无线充电产品已配套Stellantis集团、现代集团实现全球供应,目前有多个海外车企项目竞标中;积极努力配合自主品牌车企出海,自主品牌海外平台项目增多。

  公司精密压铸业务持续获得采埃孚、博世、博格华纳、比亚迪、大陆、纬湃、爱信、Stellantis集团、联电、海拉、法雷奥、莫仕、捷普、蒂森克虏伯、速腾聚创、大疆以及其他重要客户的新项目,新能源汽车项目占比较大,汽车智能化相关零部件项目大幅度的增加,包括激光雷达部件、中控屏支架、域控部件、HUD部件等。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金额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占据营业收入的9.03%,其中汽车电子研发投入占其营业收入12.08%。产品迭代升级及量产落地卓有成效:公司搭载国内外多类芯片方案的座舱域控均已量产并获得客户高度认可;基于首个国产化大算力座舱域控平台集成自动泊车,推出舱泊一体产品;推出行泊一体域控产品,并预研舱驾一体平台解决方案;公司HUD产品出货量国内领先,AR-HUD产品全方面覆盖主流技术路线并均实现量产,持续推进前瞻性研发技术,已率先在国内推出VPD(Virtual Panoramic Display虚拟全景显示)产品并获国内首个量产项目定点;屏显示产品推出一体化贯穿屏、曲面屏以及智能表面和OLED显示技术等系列新产品和新技术,中大尺寸OLED车载显示屏已实现量产;电子外后视镜通过GB15084测试,通过升级CMS光学实验室、设计CMS专用镜头、自研视野仿真软件等提升产品力,获得车厂平台项目定点,并完成商用车平台预研;新平台50W大功率无线充电产品实现量产并率先通过Qi1.3标准的实验认证;支持3D沉浸式环绕音效的数字声学产品已量产,新推双DSP智能声学产品平台,获得多个客户项目;逐渐完备精密运动机构现有平台,吸顶屏、偏摆屏、升降喇叭机构等完成升级换代,开发悬浮屏等新平台,量产项目增多并持续增加国内自主品牌、新势力车企定点项目;数字钥匙完成云端发放秘钥、手机控车、ICCE协议解锁等多项技术开发。产品先进性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精密压铸业务在中大吨位模具设计、模具制造、CNC加工、镁合金工艺、FA装备技术和注塑工艺等方面取得多项技术突破,持续增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工艺开发、高精密数控加工、半总成装配等关联技术,其中高强韧铝合金材料压铸、高精密阀体加工、摩擦焊接等技术应用项目增多,镁合金注射成型新技术量产应用。公司多个高难度、高精度产品项目逐步放量并获得新定点项目;3500吨压铸机进入试产,并获得多个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定点项目。

  报告期内,下属公司华阳通用获得2022-2023年度NVH与声学系统行业领域“科学技术创新突破企业”奖项、“2022-2023车联网科学技术创新车载电子科技类产品奖”、“AAE 2023创新大奖之智能座舱年度知名品牌”称号,SOA即插即用式外设实现方案获“2023年AUTOSEMO创新产品优秀案例”,座舱域控制器获“技术创新大奖”荣誉称号,华阳多媒体获得“年度HUD(抬头显示)系统TOP10供应商”荣誉。

  面对产品研究开发周期变短、迭代速度加快的交付环境,公司以客户为中心,项目团队高效化、敏捷化应对,实现高质量交付。报告期内,公司屏显示、HUD、车载无线充电、座舱域控、数字声学系统、DAB、精密运动机构等汽车电子科技类产品及汽车电子零部件、动力系统、底盘控制管理系统等压铸产品销售额大幅度增长;客户结构持续优化,汽车电子业务中奇瑞、吉利、赛力斯、长安福特等客户营收大幅度的提高,蔚来、理想等新势力车企项目增多并陆续量产,精密压铸业务中采埃孚、博世、博格华纳、联电等客户营收实现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质量交付方面取得客户高度认可,获得较多奖项。华阳通用及华阳多媒体均获得长城汽车“质量经营零缺陷工程奖”及赛力斯“欧洲万里行精品供应商”荣誉;华阳通用获得奇瑞汽车“卓越质量表现奖”及“最佳开发奖”,长城汽车“质量经营贡献奖”、“质量追风奖”,长安汽车“优秀供应商”,上汽乘用车“卓越贡献奖”,北汽“卓越贡献奖”,吉利汽车“最佳价值贡献奖”及“质量贡献奖”,中国重汽“优秀供应商”等奖项;华阳多媒体获得长城汽车“质量经营先锋奖”、“质量经营奖”,长安马自达“优秀开发奖”等;华阳精机获得博格华纳“最佳合作伙伴奖”,纬湃全球“质量改善优秀奖”及天津纬湃“零缺陷供应商奖”、捷普“年度质量金奖”、泰科“优秀战略供应商合作奖”,恒隆集团“2023年质量优胜奖”等多项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约14亿元,募投项目厂房建设、设备投入、研发等均按计划推进中,其中募投项目新建厂房将于2024年陆续投产。随着主体业务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为满足订单增长的需求,公司持续扩充产能,2023年度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投入达到历史上最新的记录,将助力公司汽车电子和精密压铸业务加速发展。

  公司聚焦客户的真实需求,为逐步提升在长三角地区就近配套客户的能力,在浙江长兴开发区投资设立子公司投建汽车轻量化精密压铸零部件项目,将于2024年投产,扩大公司汽车轻量化精密压铸零部件产能和市场规模;公司推进海外生产基地布局,加速海外业务的发展。

  报告期内,下属公司扩展和深化阿米巴经营体制,逐步提升组织活力,为培养经营人才、精准激励创造更好的条件;推出了新的激励制度,增长导向,取得初步成效;启动以项目管理为核心的转型,助力“订单、交付”中心工作的完善和提升,为公司可持续、高水平发展创造更扎实的基础。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4-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情况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93号)的核准,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3.69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73,1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1,000,739,000.00元,扣减发行费用人民币59,879,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0,8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7)第0045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0,860,0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939,027,008.41元,2023年4月将“汽车摄像系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686,847.54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1,832,991.59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1,853,855.9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已全部销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80,99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9,999,977.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92,611.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2,707,366.1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4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00204号)。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3,171,594.74元(包含已开票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人民币16,494,541.45元,该等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置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经批准转出以现金管理方式来进行理财但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470,000,000.00元,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余额人民币354,794,032.83元 (其中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329,535,771.45 元,已开票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待置换金额人民币16,494,541.45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8,763,719.93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10月,公司与保荐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通用”)、瑞银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数码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数码特”)、瑞银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精机”)、瑞银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瑞银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2年10月,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为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广发证券承接原保荐人瑞银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义务。2022年11月,公司及子公司华阳数码特与广发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华阳光电、华阳精机、华阳通用、华阳数码特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已终止。

  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公司及保荐人广发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多媒体”)与广发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华阳精机与广发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华阳通用、广发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本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工业研究院项目、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主要是公司研发技术等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人民币920,000,000.00元,其中已到期打理财产的产品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未到期打理财产的产品为人民币470,000,000.00元。本年度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人民币3,253,394.4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到期打理财产的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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