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近来,潍坊市质监局发布2018年第13期行政处分案子信息揭露表。其间,潍坊派康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出产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的PVC-U排水管案,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大众网10月15日讯(记者 张坤)近来,潍坊市质监局发布2018年第13期行政处分案子信息揭露表。其间,潍坊派康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出产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的PVC-U排水管案,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案子称号为潍坊派康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出产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的PVC-U排水管案,行政相对人称号(含法定代表人名字)为潍坊派康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代占文),一致社会信誉代码(安排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为40D,处分事由为出产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的PVC-U排水管,处分根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条,处分成果为责令改正;没收产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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